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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一封信

 

尊敬的参保人员

自医保局成立以来,“风雨兼程 医保同行星级服务品牌创建工作便作为重中之重旨在为参保人员提供更优质更便民的医疗保障服务异地就医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参保群众高度关注为帮助您更好了解我市异地就医政策消除经办过程中不必要的疑惑现将异地就医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异地就医一定要谨记六字方针先备案再就医!!!我市参保人员在市外就医时须备案至就医地城市在就医地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均可就医查询联网直接结算医疗机构等级和分类请登陆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站异地就医相关查询系统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网址:http://si.12333.gov.cn/。

异地就医备案申请

1.在经办窗口备案需携带社保卡和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对驻外人员(异地退休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常住异地工作人员)来说是有效的居住证明对转外就医人员来说是有转诊资质的参保地医疗机构出具的转外就医证明如果需要委托他人代办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2.驻外人员通过参保地医保部门开通的网上渠道进行不见面备案主要有

手机APP(下载徐州人社),在业务办理版块点击异地就医备案根据提示操作;

徐州医疗保险微信服务号备案;

电话传真(0516-85606179)备案;

各医疗机构及社区服务中心自助服务一体机等方式备案

选择网上渠道不见面备案时需按填写说明要求和提示上传各种相关材料照片如遇到问题您可以电话联系徐州市各辖区参保地经办部门咨询

驻外人员异地就医医院范围和结算待遇

异地安置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简称驻外人员”)异地就医时需在备案城市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备案地的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可刷卡就医;未刷卡先行垫付的费用可邮寄或持相关材料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或通过登录 “徐州医疗保险微信公众号先申请零星报销预审核手工报销执行参保地政策及药品诊疗目录

1、省内联网结算异地至江苏省内就医在联网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均可刷卡结算执行江苏省统一药品诊疗目录库

2、省外联网结算异地至江苏省外就医在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费用刷卡结算执行就医地药品诊疗目录库未开通门诊直接结算的联网医院采用手工报销上海地区已有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开通门诊联网联网医院可登陆http://si.12333.gov.cn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转诊转院备案有效期和结算待遇

因疾病诊断或治疗需要受参保地最高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参保人员需到其它城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需经具备转市外权限的医疗机构院内会诊同意后办理市外转诊转院备案

1、转诊转院备案到就医地所在城市不限定具体的医疗机构备案后在该城市区域内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均可就医持卡结算的备案有效期为12个月未刷卡结算的备案有效期为当次有效当次是指在备案地同一医院连续发生的门急诊检查和住院的一个不可分割的完整医疗行为过程

2、未开通门诊直接结算但开通住院直接结算联网医疗机构的门诊费用备案有效期为12个月

3、备案有效期内办理入院手续的无论本次出院日期是否超出备案有效期均属于有效备案

4、备案有效期满再次转诊转院就医的需要重新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备案登记

5、市外转诊转院和异地人员转诊转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线不参与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累计基金支付比例在参保地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的基础上下降5个百分点异地再转院备案有效期为当次有效

6、参保人员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不符合异地就医范围且未办理市外转诊审批备案的按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应报销的50%给予报销;门诊费用不予支付

7、异地就医人员原则上均要实行联网刷卡在就医地不具备联网刷卡条件时在备案城市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手工报销其它不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驻外人员异地就医注销

异地就医一经备案,6个月后方可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注销备案

异地特药费用

异地就医使用特药前需要先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特药证等手续方可予以报销特药政策可关注徐州医疗保险公众号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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