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您住院就诊应带
1、门诊病历、以往检查资料、身份证及有关证件。参保人员应带齐参保证、历、卡。
2、我院为您提供一次性脸盆、痰盂和保暖瓶。请您自备:拖鞋、水杯、牙膏、餐具、毛巾等日常用品。
二、病室设施使用要求
1、摇床的使用:在医护人员指导下正确使用,使用后请及时归位。
2、传呼器的使用:当您需要医护人员帮助时,请按传呼器开关,也可通过传呼器开关处送话装置直接与护士通话。
3、卫生间的使用:勿向便器内倾倒杂物,以免堵塞给您带来不便,坐便器使用后手纸入篓,及时冲净。淋浴器开关混水阀红色标记为热水,蓝色标记为冷水,请调试后使用,防止烫伤。
4、陪人用物于每天07:00时一律放入陪人库房。
5、为了病人的安全和及时实施各项治疗或抢救,请您不要私自在病房内使用电器。
6、为了您的安全,请严格遵照微波炉的使用规范。
三、安全提示
1、请您妥善保管好个人财务,谨防被盗,贵重物品可交护士长代为保管。
2、病室内无人时请锁上房门。
3、病室房门上有安全通道提示,请留心观看,如遇紧急情况不要慌张,按安全通道提示疏散。
4、洗漱间、厕所、浴室地面湿滑,要防止跌倒。
四、病人作息时间
8:00——12:00为查房、治疗时间;12:00——14:30为午休时间;22:00为熄灯休息时间,请自觉遵守。
五、探视规定
1、时间:14:30——21:00。
2、1.2米以下的儿童及婴幼儿不宜带入病房。
3、探视危重病人可持病危通知单随时探望。
4、禁止将宠物和鲜活家禽、鱼类带入病房;禁止自带家用电器到病房使用。
六、您的权利
1、平等享受医疗护理的权利:无论您的社会地位、职业、身份如何,我院均为您提供规范的医疗护理服务。
2、知情同意权:您有权知道病情、诊断和手术、治疗、用药计划等具体情况,并就同意与否做出选择。
3、保密权:您有权要求医院及医务人员对您的隐私及病情保密。
4、选择权:您在门诊或住院时,有权选择主诊医生及医疗组、主管护士及其护理组为您服务,如对医疗组或护理组的服务不满意时,您可向病区护士长提出更换医疗组和护理组。
我院还实行药品菜单和麻醉菜单制度,您的主诊医师将为您制定高、中、低档用药方案供您选择。
5、监督权:您有权对我院员工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批评、投诉。
监督电话:投诉办:85827396院办:85827337医务处:85827395
七、您的义务
1、请您和陪护人员自觉遵守我院为维护医疗秩序、确保医疗安全、保持良好就医环境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配合诊治。
2、请您及时缴纳医疗费用,避免欠款,以免影响治疗。
3、请您爱惜使用为您住院诊疗配备的仪器、设施和各种物资,避免损坏,如人为损坏,请照价赔偿。
4、请您保持诊疗室、病区(房)内的卫生和安静,不要吸烟,不要大声喧哗。
5、发生医患矛盾或纠纷时,请采取正当、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不得影响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八、为您服务
1、通讯:每间病房均有电话供您使用。
2、膳食:我院设有中心餐厅,如病情许可,您可以亲自到餐厅就餐;我院还开展食物来料加工服务,病区配备微波炉供您热饭。
3、交通:我院24小时为您提供救护车有偿服务,如需要,请与护士联系。
4、护送:您住院后的检查、治疗,如行动不便可请护士联系护送。
5、费用:我院每天发放一次费用清单,供您了解和监督费用使用情况,如发现错误及时与护士联系。
6、热水供应:病区配备热水炉,随时供应开水,同时配有电热淋浴器供您使用。热水、洗澡水供应时间为:6:00——8:0019:00——21:00
7、预约电话:85827334(白天)85827339(夜间)
8、24小时求助热线:85827359
九、请您配合
1、住院病人在查房、治疗时间不要离开病室;不经医生批准不能外出或院外留宿。
2、陪人休息时使用陪人躺椅,请勿在病床上休息。
3、住院期间禁止饮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