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物价局、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铜山区县级公立医院价格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复函》徐价医【2014】22号及铜山区物价局、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铜价费【2014】7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我院于2014年2月10日开始全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全部药品进价出售。 为顺利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根据上级文件指示精神,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我院积极行动,认真做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及药价、医疗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配合市、区医保办公室完成数据库调整工作,做好市、区职工医保患者、居民医保患者来院就医记账、结算及协调,保障门诊、住院患者能够及时得到就治;门诊导医台开设方便门诊,对来院只购药及慢性病定期检查的患者,积极提供方便通道。加强对自费药品、自费耗材的采购使用管理,做到合理使用,减轻患者负担。 从2月10日起,我院全面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通过改革,彻底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医院运行机制。以改革促发展,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提高医院医疗技术和服务能力,以促进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大病不出县等综合改革目标的顺利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