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市、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创建质量,巩固创建成果,现将徐卫〔2016〕78号关于印发《徐州市医疗卫生行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徐州市文明城市创建知识问答、徐州六院创建文明城市应知应会试题印发给你们,望各科室对照细则,认真落实,院创建办定期检查督导。
要求:
1、各创建组根据职责,对照考核细则检查、督导,落实责任,严格奖惩。
2、科主任为科室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科室创建工作任务,服从院创建办、创建组工作安排,积极迎接创建各项检查和考核。
3、全体职工应服从科主任工作安排,重点要熟知创建应知应会内容、文明服务、科室和环境卫生、车辆有序停放,参与禁烟和劝阻吸烟活动。
附件一:徐卫〔2016〕78号关于印发《徐州市医疗卫生行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附件二:徐州市文明城市创建知识问答
附件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应知应会
附件四:徐州六院创建文明城市应知应会试题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