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 技术审核申请书
医 疗 机 构 名 称 申请技术 医务处联系人姓名 职务 电话 手机 传真 邮箱 核发执业许可证的部门 申请日期
江 苏 省 医 院 协 会 制
填 报 须 知
一、本省辖区内凡符合《江苏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办法》第二、八、九和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的医疗机构均应填报本申请书。 二、申请书各项内容,必须实事求是,内容真实,表达要明确、严谨,字迹要清晰易辨。若有弄虚作假、舞弊将取消审核并备案。 三、表中填写的技术人员必须是取得执业资格,执业范围(专业)与《规范》要求一致,并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在本单位的在编或正式聘用人员。 四、申请书一式四份,用A4纸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同时进行网上申请。 五、申请书应附以下资料: (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二)具备开展该技术资格的专业人员相关证书(包括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培训证书或上岗证等)复印件; (三)该项技术的相关管理制度、质量保障措施和风险防范预案; (四)省卫生厅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六、申请书须经省辖市卫生局医政处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省管医疗机构除外)。
一、医疗机构基本情况
二、科室基本情况
三、技术人员情况 (一)从事内镜诊疗医务人员总体情况(包括助手和护士) |